廣東科雄科技咨詢有限公司
區級申報條件:
1. 在佛山市高明區內注冊登記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科技型企業、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科技**公共服務機構。
2. 申請組建的工程中心應配備管理負責人和技術**人,專職研發和管理人員不少于12人,其中擁有本科、中級或以上職稱、研發成果以及享受各級人才津貼的人員累計不少于3人。
擁有研發成果的人員指的是參與了獲授權開發人員、或者參與了獲科技主管部門立項并驗收的科技項目的人員。
3. 具備產學研合作基礎、重視科技人員和高技能人才的培養、引進和使用。
4. 組建的工程中心目標明確,研究開發任務具體,方案可行,措施得當。
5. 具備一定的工程技術試驗條件和基礎設施,有必須的試驗儀器、檢測工具和工藝裝備(不包括生產用設備),且設備原值不**70萬元,有一定面積的專門研發場地。
除基本條件外,企業類區工程中心依托單位還應具 備以下條件:
(一)企業經營和運行狀況良好,上一年度銷售額原則上不 ** 800 萬元,能夠落實組建區工程中心的資金和研究開發經 費。軟件、創意設計及研發服務類企業可適當降低。
(二)企業建有專門的研發機構,有持續的研發投入,申請組建的上年研究開發經費占年銷售收入的比例不** 3%,或不 少于 100 萬元。組建后每年研究開發經費占銷售收入的比例不低 于 5%,或不少于 100 萬元。
(三)企業擁有軟件著作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植 物新品種等知識產權,或者申請發明、實用新型獲得受 理,或者申報科技項目獲得各級科技主管部門立項。
高明區獎勵:資助100萬、省級資助50萬、市級資助20萬、區級資助10萬
省級升級為,一次性追加資助50萬
市級升級為省級,一次性追加資助30萬
區級升級為市級,一次性追加資助10萬

申報材料
書面申請材料需和網上申請材料一致,附件材料需包含
以下內容:
(1)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
(2)上一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含資產負債表、利潤表、 現金流量表),上一年研究經費投入證明材料;
(3)知識產權材料:知識產權證書、軟件著作權、工法、 標準等;
(4)科技成果轉化證明材料:成果來源可從知識產權、 技術訣竅、項目立項證明等方面提供證明材料;轉化結果可 從生產批文、新產品、或新技術推廣應用證明、產品質量檢 測報告等方面提供材料;
(5)研發機構成立文件,有市/區級工程中心的提供成立 證明文件;
(6)研究開發活動證明材料:科技項目立項證明、企業 自立研發項目證明以及其他證明材料等;
(7)工程中心專職研發人員、職稱證明材料;
(8)產學研合作證明材料;高校和科研院需提供與省內 企業開展產學研合作完成的標志性科研成果不少于3項證明 材料;
(9)研發儀器設備原值證明材料;
(10)新經濟企業需提供股權投融資或者上一年度研究開 發經費投入大于 300 萬證明材料;1 項體現企業新經濟性質 的證明材料。
(11)粵東西北地區給予傾斜支持,當地企業與高校院所簽 署協議聯合共建,共建單位在該領域的實驗設備和研發人員 可納入條件(二)、(四)核算,需提供聯合共建協議并附上 實質性開展的產學研合作證明材料。

廣東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申報條件:
1.上一年度銷售額不**2000萬元
2.企業研發經費不少于100萬元且不**主營業務收入的3%
3.專職研發人員不少于10人,其中本科或中級以上人員5人以上
4.研發設備原值不**300萬元
5.擁有5項以上、軟件著作權等自主知識產權
6.有良好的產學研合作基礎

佛山市三水區科技**平臺扶持管理辦法
一、扶持類別、標準及條件
(一)企業研究院
1.符合下列(1)-(5)項條件的研究院,經區經科局認定后給予50萬元的啟動經費扶持。
(1)我區企業主導,與國內不少于1家科研院校合作共建的研究院。研究院須在我區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建設及運營計劃安排不少于3年,且存續期不少于5年。
(2)具備研究、開發和試驗所需要的儀器、裝備和固定場地等設施,科研辦公場所不少于300平方米,用于研究開發的儀器設備原值不**200萬元。常駐研發人員5人以上,且占職工總人數比例達到30%以上、副職稱人數占職工總人數5%以上。
(3)具有面向企業服務、圍繞市場配置資源的新型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以及通過提供相關服務促進機構本身良好運轉和發展的能力,建立了現代科研機構管理制度、科研項目管理制度、科研經費財務會計核算制度。
(4)具有明確的主攻方向,能切實解決產業共性技術問題。成果轉化能力**,并在我區實施。
(5)能為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多種綜合,包括但不限于科技成果轉化、人才培訓、產學研合作、技術對接、委托開發、檢驗檢測等。
2.年度運行經費扶持
經區經科局認定的企業研究院,前3年內符合下列條件的,給予50萬元或100萬元年度運行經費扶持。
(1)50萬元年度運行經費
上一年度研究開發經費支出不**營業收入總額的10%,轉化科技成果不少于5項,申報各級科技獎勵不少于1項,發明申請量不少于10件,承接市級以上項目課題不少于1項,引入碩士或中級職稱人員不少于1人,對我區企業提供公共科技服務不少于5家,舉辦公共技術講座或培訓不少于2場。
(2)100萬元年度運行經費
上一年度研究開發經費支出不**營業收入總額的10%,轉化科技成果不少于10項,申報各級科技獎勵不少于1項,發明申請量不少于15件,承接市級以上項目課題不少于1項,引入碩士或中級職稱人員不少于2人、博士或副高職稱人員不少于1人,對我區企業提供公共科技服務不少于10家,舉辦公共技術講座或培訓不少于4場。
(二)大型綜合性研究院
按照“一事一議”原則,由區對落戶項目的合規性、可行性和有效性進行審查和決策,簽訂落戶協議并明確建設任務及指標,并由相關業務部門根據約定的建設任務及指標進行考核,給予1億元的資金扶持。
(三)院士工作站(室)
1.符合下列(1)-(5)條件的院士工作站(室),經區經科局認定后給予啟動經費50萬元扶持。
(1)申請主體為我區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經營或運行狀況良好。
(2)建有專門的研發機構,擁有水平較高、結構合理的研發團隊,具備較強研發能力。
(3)與1名(含1名)以上院士建立緊密的合作關系,院士團隊進站人員不少于5名。
(4)有明確的研究課題和穩定的經費支持,能為院士及其團隊提供較好的科研條件。
(5)運行期限一般不少于3年,須**工作目標及運行管理規劃,落實人員、場所、研發和運行經費等,提出年度工作計劃、技術**目標和任務等。
2.院士工作站(室)獲得佛山市科技局或廣東省科技廳認定(立項)后,再給予50萬元資金扶持。
3.年度運行經費扶持。
經區經科局認定的院士工作站,前3年內符合下列條件的,給予100萬元~300萬元的年度運行經費扶持。
(1)100萬元年度運行經費
院士團隊進站人員不少于5名,上一年度轉化科技成果不少于5項,年度承擔市級以上課題或項目不少于1項,年度發明申請量不少于15件。
(2)200萬元年度運行經費
院士團隊進站人員不少于10名,上一年度轉化科技成果不少于10項,申報各級科技獎勵不少于1項,年度承擔市級以上課題或項目不少于2項,年度發明申請量不少于30件。
(3)300萬元年度運行經費
院士團隊進站人員不少于20名,上一年度轉化科技成果不少于15項,申報各級科技獎勵不少于2項,年度承擔市級以上課題或項目不少于3項,年度發明申請量不少于50件。
(四)企業研發機構
在我區設立、被科技部門認定為、省級**實驗室,分別給予一次性扶持1000萬元、300萬元。在我區設立、被科技、工信(經信)部門認定為、省級、市級、區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分別給予一次性扶持300萬元、80萬元、50萬元、30萬元。
區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根據《關于印發佛山市三水區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管理辦法的通知》(三經科發〔2014〕37號)規定進行認定。其他各級**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等企業研發機構按照各級文件規定的認定條件和申報流程進行申報認定。各類企業研發機構提供各級主管部門認定文件作為扶持依據。
企業申報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如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的,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復扶持”的原則,以獲得別認定的扶持標準執行,不再另行給予扶持:
1.同一主體組建的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同一年度申報兩級或以上并獲得認定的;
2.已認定為較別的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后,再認定為較低級別的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
(五)產業**聯盟
在我區登記注冊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獲得國家、省、市科技部門認定(立項)的產業**聯盟,分別給予一次性100萬元、80萬元、50萬元的資金扶持。同一年度申報兩級或以上并獲得認定的,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復扶持”的原則,以獲得別認定的扶持標準執行。
(六)產學研合作項目補助
1.產學研合作項目補助分為一般扶持項目和**扶持項目。
一般扶持項目技術水平達到國內**,或在細分領域具有較大影響和較強競爭力。成果轉化條件較成熟,**一定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按項目合同交易額20%給予一次性扶持,同一企業同一年度50萬元資金扶持。
**扶持項目技術水平達到***或國內,或在細分領域具有重大影響和**競爭力。成果可轉化程度高,或在本行業可得到廣泛應用,對推動本行業(領域)的產業結構調整、科技和社會進步有重大作用,產生顯著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按合同交易額40%給予一次性扶持,同一企業同一年度200萬元資金扶持。
產學研合作項目補助的申報單位,須提前3個月將當年的產學研合作項目的相關情況向區經科局備案,由對項目進行評審。同等技術水平下,**支持高新技術企業、建有省級以上工程中心、**實驗室的企業和產業**聯盟等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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